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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1999-09-2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传亚 我有话说

回首五十年来的人民检察事业,我们不仅为祖国所取得的巨大的法治成就而自豪,同时也愈发感到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任重道远。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人民检察制度作为我国政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而建立起来的。五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人民检察制度走过不平凡的历程。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韩杼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组织最高人民检察署,作为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检察制度及检察机关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中的重要地位。同年12月,毛泽东主席亲自批准了新中国关于检察制度的第一个单行法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又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这几个文件的执行,在当代中国检察制度的创建阶段发挥了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为建设新中国的检察制度,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检察机关的设置、职权和领导关系等作了规定,它们构成了当时检察机关组织与活动的法律基础。到1955年底,全国已普遍建立了各级检察机构。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机构被撤销,检察工作完全中断。

十年动乱结束以后,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三部宪法,我国的政治生活重新走上了正常发展的道路。根据宪法规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确立了新时期检察机关在国家法制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揭开了当代中国检察制度崭新的一页。

记者: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一个时期以来,经济犯罪和职务有所蔓延。打击和遏制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也就更加迫切。请您谈谈这方面斗争的成效。

韩杼滨:随着全国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活动成为检察机关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从1979年8月开始,各级人民检察院逐步设置了经济检察机构,之后改为反贪局,配备了专业队伍,办理了大量案件。特别是十四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稳定,推动廉政建设,促进依法治国,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级检察机关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依法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从1993年至199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职务犯罪387353件。1998年到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1248件69927人,侦查终结50078件57175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33542件3954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9.9亿余元。几年来,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不断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侦查起诉了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徐炳松、原贵州省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阎健宏、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原泰安市市委书记胡健学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记者:回顾人民检察机关50年历程,有哪些基本经验?

韩杼滨:检察机关五十年的历程,特别是重建二十年来的历史表明,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鲜经验,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五十年来,检察机关在艰难曲折的探索和波澜壮阔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也是我们今后必须遵循和坚持的原则,主要是: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检察工作;必须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依法公正独立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与专门工作相结合,大力加强专门工作;必须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必须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化检察改革,规范检察工作,不断发展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遵循和坚持这些原则,是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基本保证。

记者:世纪之交,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韩杼滨:在迎来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之际,我们也将面对一个崭新的世纪。为做好世纪之交的检察工作,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1999年至2003年《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确定了跨世纪检察机关的总体奋斗目标。人民检察院将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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